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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拆违一年回头看:仍有大部分违建尚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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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1-24 08:45作者:记者 林韦玮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三亚11月23日消息(记者 林韦玮)2021年10月,央广网报道了海南三亚“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违法建设上万平方米一事,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当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对违法建设行为保持“零容忍”,将加快推进该项目拆违进度,确保在当年12月有明显的处置进展。日前,央广网接到多名群众投诉,称该项目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已“陷入停滞”。对此,记者于近日前往三亚市开展了调查。

“中交·海棠麓湖”项目入口处(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群众投诉:“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拆违工作“陷入停滞”

“中交·海棠麓湖”项目由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共建设有153栋房屋,其中独栋房屋125栋、洋房28栋。2021年10月,央广网报道该项目存在违法建设上万平方米一事后,经三亚市有关部门核查,最终认定“中交·海棠麓湖”项目的违法建设面积为17533.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961.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为4572.6平方米。

日前,有多名群众向央广网反映,“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拆违工作已“陷入停滞”。他们表示,既然该项目违法建设事实清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也表态会在2021年12月有明显的处置进展,理应加快拆违进度,而不是“拆了一些后便再也没动静”,“按这一年的处置速度计算,余下的违法建设还需5年才能拆除完毕,执法部门效率着实低下。”此外,三亚市有关部门应主动对外公开“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报建图纸,以证实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面积数据真实可靠。

那么,这一年来,“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违法建设整改工作进展如何?是否像群众说的那样,已“陷入停滞”?

航拍“中交·海棠麓湖”项目(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记者调查了解到,时隔一年,“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被认定的17533.91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中,至今仍有14617.56平方米尚未拆除。

2021年11月至12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曾几次到“中交·海棠麓湖”项目,对存在的部分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整改。同时,该局于同年11月24日完成了项目的第三方测绘工作,并于当日将测绘成果移送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对违法建设部分的认定并征求规划意见。

2021年12月3日,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中交·海棠麓湖项目内违法建设处置行动方案》,提到三个处置步骤:一是对项目擅自违法加建的125处附属房进行拆除,2021年12月20日前由执法部门牵头处置完毕;二是对项目内违反规划许可内容擅自改建扩建的部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明确规划认定意见,并指导各部门落实整改;三是对项目内违反规划许可内容擅自改建扩建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又不能拆除、或拆除对合法部分造成影响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明确处置意见(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指导各部门落实处置意见。

11月7日和10日,记者两次前往“中交·海棠麓湖”项目实地走访,看到部分违法建设的别墅附属房已被拆除,但仍有一些别墅附属房保持原样不动。项目附近湾坡村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他在2021年底时有见过执法人员前来项目拆违,“但好像没拆成就走了,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

执法部门:企业有意加快组织业主入住,拒不配合鉴定工作

“‘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和业主不配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局长陈敬葵说,执法部门2021年12月19日到现场实施地上建筑违建拆除工作时,遭遇到该公司管理层和部分业主的强烈阻挠,导致项目部分附属房至今未能拆除。接下来,海棠分局将把这些违法建设附属房的处置纳入房屋主体违建面积一并立案查处。

部分别墅附属房仍未拆除(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陈敬葵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结合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意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已于2022年2月委托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但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加快组织业主入住,拒不配合鉴定工作,且绝大多数入住业主长期不在三亚市,执法部门没有业主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对方入户开展鉴定工作,所以截至目前仅完成了6户房屋的鉴定。

陈敬葵介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此前曾两次约谈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但对方仍拒不配合。下一步,将采取约谈其上级公司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对违法建筑现场实施查封等措施,确保“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违法建设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审批部门:项目报建图纸“需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答复”

那么,“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报建时提交的图纸和建设现状有哪些区别呢?2021年10月第一篇报道发出来之前,记者多次致函三亚市有关部门,希望对方能提供项目报建图纸,对方均以“需请示领导”“最近比较忙”等为由推辞。

部分别墅附属房仍未拆除(央广网记者 林韦玮 摄)

本次采访过程中,陈敬葵表示,鉴于“中交·海棠麓湖”项目是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审批的,为确保材料的全面、客观、真实,“建议向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直接调取(项目报建图纸)”。

期间,记者又三次向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询问项目报建图纸一事,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先是回复“‘中交·海棠麓湖’项目违法建设整改工作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牵头,管委会只是协助,建议找他们(海棠分局)拿。”后又回复称“需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管委会方面仍未就此进行回复。

项目物业:执法部门至今没有向我们询问过业主的联系方式

中交物业(海南)有限公司“中交·海棠麓湖”项目物业副经理谭静告诉记者,她在此工作已有三年时间,2021年底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过来拆违后,她才知道这里有违法建设,“之前我在售楼处工作时并不知道项目有(违建)这回事”。

谭静表示,只要执法部门过来开展工作,物业都会全力配合。据她了解,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至今没有向物业询问过业主的联系方式,也没有说过要进入业主家开展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评估工作。

律师观点:法律上原则上不存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对违建房屋处罚类型不明确的情况

海南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樱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如有报建的,原报建资料、原报建面积,违建具体位置、面积等相关材料及证据)。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后,应当向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拟处罚的事项,行政相对人具有陈述、申辩、提交证据、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完善上述程序后,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樱子说,按照上述处罚法的规定,执法部门应当是进行了相关的入户调查或已经通过相关精准技术手段测量等程序后,才确定具体的违法建设面积为17533.91平方米,并作出违法建设面积决定书。同时,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时,就已经明确了处罚措施,如处罚措施为拆除,那在作出该项拆除处罚决定前,应当已经对房屋的稳定性结构、社会稳定性因素等内容进行评估。因此,在法律上原则上不存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对违建房屋处罚类型不明确的情况,原则上也不存在拆除时再次进行入户调查鉴定的情况。

此前报道:三亚“中交·海棠麓湖”147套别墅验收后拆改违建上万平方米